半岛地址永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渔洞水库永善径流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渔洞水库永善径流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渔洞水库永善径流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保障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根据《永善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永政办发〔2022〕88号),结合渔洞水库永善径流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指对农村生活污水进行集中或分散处理的设施,包括污水收集系统和污水处理系统。
第三条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应当遵循“政府主导、群众参与半岛官网,条块结合、属地为主,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的原则,实现“设施完好、管理规范、运行稳定、治理有效”的目标。
第四条建立健全县人民政府管理实施,码口镇具体落实、受益村(社区)运行维护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
第五条受益村(社区)为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的落实主体,是污水处理设施的业主和产权单位,也是运维管理的具体责任单位。受益村(社区)应当制定运行维护管理日常工作制度,规范设施档案管理,落实专职人员,监督专业运行维护单位工作,指导督促管护员开展日常运行维护管理半岛地址,配合做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的指导、落实、协调、监督、考核等相关工作。
第六条受益村(社区)应当在码口镇指导下,开展设施运行日常巡查、检测半岛地址、维修和设备更换等。完善村规民约半岛登录,引导、督促新建房屋生活污水接入,组织村民自觉管理院内管网、化粪池,避免污水乱排乱放和乱泼乱倒,及时清理周边环境卫生等;落实专人对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情况进行日常巡查、检查和监督,建立巡查记录,对影响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和危及污水处理设施安全的行为予以劝阻,并及时向码口镇人民政府报告。
第七条受益村(社区)应当落实运行维护管理队伍,制定维护手册、操作规程和工作制度,做好污水收集系统和处理系统日常运行半岛地址、定期养护、应急维修和巡查检查等工作,定期向码口镇人民政府报告运行维护情况。
第八条昭通市生态环境局永善分局负责渔洞水库永善径流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的指导,监督管理设施出水水质;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协同做好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的相关工作。
(一)对污水收集管网、格栅、窖井、化粪池、调节池半岛登录、处理工艺主体和出水井等构筑物进行全面巡查检查,发现损坏及时修复;检查各类井盖的完整性、安全性;
(一)管道检查井。管道完好通畅,无渗漏、违章占压半岛官网、私自接管等现象;检查井与井盖完好,井底无沉积物半岛官网,无污水冒溢
(二)化粪池、调节池。完好无渗漏、堵塞、结构缺损、违章占压、污水冒溢;隔栅完好无堵塞半岛登录,无水流漫溢;
(五)处理系统主体设施。结构完好,无明显不均匀沉降、裂缝;无明显堵塞,进水及过滤顺畅半岛官网,无漫溢;无占绿半岛官网、毁绿、表面堆肥、种植有损处理效果作物;无违章搭建、占压、结构及布水管道破损;
(六)出水水质稳定达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处理后尾水,原则上回用于农田进行资源化利用,如外排执行云南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3/T953—2019)标准。
第十三条建立运维管理情况报告制度。受益村(社区)应当每月向码口镇上报运行维护情况。码口镇应当将运行维护情况整理汇总后,定期报县人居办和市生态环境局永善分局备案。运行维护报告内容如下:
第十四条运行维护单位应当在村级适当位置公示运维范围、标准、巡检时间、工作人员及其联系电话、责任人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当地村民监督。
第十五条码口镇应将检查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纳入日常工作,市生态环境局永善分局对日处理规模在20立方米及以上的设施出水水质开展监督性监测,监测结果通报各乡镇(街道)和运维单位。
第十六条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由受益村(社区)自行进行维护管理,由码口镇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拨付运行维护经费的重要依据。
第十七条在“政府扶持、社会参与”的资金筹措机制基础上,积极争取生态补偿基金,保障处理设施的运维和大修。县财政局要会同市生态环境局永善分局、码口镇根据渔洞水库永善径流区内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的实际需要,科学测算资金需求,合理安排资金并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十九条码口镇应当加强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经费的使用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半岛官网、挤占、挪用资金。
政策解读:永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渔洞水库永善径流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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