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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环境污染问题集锦9篇

发布日期:2023-12-22浏览次数:

  目前环境污染问题集锦9篇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我国大气污染问题也越发的突出。我国目前是以颗粒物和so2为代表的传统煤烟型污染问题,叠加so2和nox其形成的二次污染物pm2.5、o3、细粒子等为特征的复合型污染。

  当前,我国大气污染主要呈现为复合型污染特征。城市大气环境中总悬浮颗粒物浓度普遍超标;二氧化硫污染保持在较高水平;机动车尾气污染物排放总量迅速增加;氮氧化物污染呈加重趋势;全国形成华中、西南、华东、华南多个酸雨区,以华中酸雨区为重。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现状如下:

  2012年,全国废气中二氧化硫排放量2117.6万吨,比上年减少2.0%。其中,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1781.2万吨,占二氧化硫排放总量的84.1%,生活二氧化硫排放量336.4万吨,占二氧化硫排放总量的15.9%。二氧化硫排放总量随着煤炭消费量的增长而增加。

  2012年烟尘排放量817.3万吨,比上年减少3.2%。其中,工业烟尘排放量578.7万吨,占烟尘排放总量的70.8%,生活烟尘排放量238.6万吨,占烟尘排放总量的29.2%。工业粉尘排放量584.9万吨,比上年减少16.3%。工业污染物排放成为我国环境污染的重要因素。

  自20世纪80年代以后,受经济增长的推动,我国机动车数量增长迅速。2012年全国机动车保有量接近2.33亿辆,同比增长7.66%。汽车排放的氮氧化物、一氧化碳和碳氢化合物排放总量逐年上升。由于城市人口密集,交通运输量相对大,机动车排气污染在城市大气污染中所占比例也不断上升。

  目前,我国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已初步形成独立的管理和技术体系,包括相关的政策、法规、导则、排放标准和质量标准等内容,为预防大气环境污染和促进污染物减排提供了有效的技术支持和法律保障。但我们也应看到在大气环境评价研究中也存在一些不足,例如在评价模式体系、新型污染物研究等方面还需完善。

  国内评价标准体系包括排放标准和环境质量标准两大类,虽然目前国内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规定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pm2.5等指标的限值,但缺少pm2.5前体物挥发性有机物的环境质量标准,排放标准中缺少对pm2.5前体物挥发性有机物、硫化氢、苯系物等污染物的排放限值,难以对建设项目的污染物排放进行最直接的控制。目前国内针对pm2.5的研究工作也局限于各科研院所及高校,应用性研究很少。

  大气环境模式体系不完善主要表现为空气质量模式体系不完善、相关理论和方法学研究滞后,缺少风险评价模式、健康评价模式等方面的导则模式,难以满足日趋复杂的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的需求。

  目前,北美和欧盟国家以技术导则形式国家空气质量模式,空气质量模式的研究制定成为大气环评的重要内容,通过空气质量模式控制大气污染物排放成为国际大气环境评价的发展趋势。我国的空气质量评价体系仍然主要延续粉尘污染时期的大气环境评价思路,已经难以客观反映新型复合空气污染类型,特别是细粒子污染的情况,对大气污染控制与温室气体减排、臭氧层保护的研究仍显不足。

  目前,我国绝大多数地区仍处于二氧化硫排放量上升阶段,经济结构转型正在进行中,一些落后的产能还在逐渐淘汰,这些都对大气质量产生巨大的影响。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研究应当增加前瞻性、宏观性,加强对产业发展和城市化进程大气环境影响的预测和评价,对可能导致区域性大气环境问题和大气污染物输送机制进行研究。

  大气环境问题的区域性特征日趋明显,与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密切相关。应加强对大空间尺度和长时间尺度下大气环境污染源的识别,对重点产业发展可能带来的局地特征污染物的大气环境影响进行预测评估,分析区域中长期典型大气环境问题的生成与区域大气环境及污染排放之间的关系,为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划分大气污染重点

  城市化发展带来热岛强度和范围越来越大,城市区域小风面积增大,风速减小,从而引起城市内大气污染物不断积累,加重城市的大气污染。目前,机动车排放污染物成为我国大气污染物的主要来源之一,大中城市武器污染已经呈现出煤烟型和汽车尾气复合型污染的特点,增加了大气污染治理的难度。应当关注珠三角、长三角等大城市群地区的区域性大气污染,开展氮氧化物、有机污染物等复合污染问题,逐步加强对臭氧及pm2.5等新型复合污染物指标的研究。

  随着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大气污染也呈现出区域一体化趋势。由于大气污染的扩散性,解决单独某个城市的空气污染问题已不能完全不受外部地区污染物的影响。研究得出,相邻地区污染源的中远距离输送对大气环境质量的影响越来越大,外部输入性污染会加重区域的大气污染。目前对平原地区污染物扩散的问题已经得到较好的控制,对城市的研究也成效显著。但是在工矿企业和建在河谷、丘陵、海陆交界等复杂地形之中的城市,这种复杂地形上的大气扩散规律的研究还有待进一步发展,为解决这些地区的空气污染问题,还应更加系统的研究。

  [1] 段飞舟,杜蕴慧,李时蓓.我国大气环境形势及大气环境评价研究展望[j],2012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学术年会论文集,2012(3)

  纵贯湖南省境内的湘江、资水、沅江、澧水“四水”和“八百里洞庭”的水资源,造就了 历史 上的“湖广熟、天下足”,是湖南省的生命之源。然而,因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年际变化大,以及一些人为的破坏,特别是随着湖南省工农业生产的迅猛发展、城镇化加快以及在此过程中相应的预防、保护、治理措施不到位,使得湖南省的水污染问题日渐突出。

  2007年环境监测中心在全省主要江河上设置了水质监测站点132个,监测河长5540公里,比2006年增加监测河长1154公里。根据监测及分析,全年ⅱ类水质河长1481公里,占监测河长27%;ⅲ类水质河长2479公里,占监测河长45%;ⅳ类水质河长410公里,占监测河长7%;ⅴ类及劣ⅴ类水质河长1170公里,占监测河长21%。污染河段主要超标项目包括粪大肠菌群、总磷、氨氮、挥发酚、石油类、溶解氧等因子。这说明湖南省局部地区水环境严重污染的局面还是没有得到很好的遏制和治理,水资源保护任务依然十分艰巨。

  水环境是湖南环保工作的重中之重,要花大力气彻底解决湖南水污染防治工作。目前湖南省水污染治理工作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加强环保部门对 工业 污染 企业 排污的执法监察;从行政角度加大力度进行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保证运营;加强对农业面源污染的治理和生态农业建设。水污染治理和水环境的保护本身是一项综合性极强的工作,湖南省的水污染防治,属于典型的跨地区水域污染治理,面临的问题较为复杂,资金投入的需求量也非常大。水污染防治的投资渠道及治污工程运行机制的不完善,是湖南水污染治理发展的制约因素,是“水瓶颈”。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我国的水污染治理投融资机制正发生结构性变革:单一的筹资渠道逐步转变成多种渠道,单一的投资主体逐渐为多元化投资主体所取代,我国水污染治理的投融资机制呈现出多渠道、多元化的格局。

  湖南省水环境污染治理投入2003年为516013.88万元,占省gdp5010.95亿元的1.03%,2004年为722419.4万元,占省gdp5612.26亿元的1.29%,2005年为899138.8万元,占省gdp6468.64亿元的1.39%。经省提议,湖南省2005年到2007年实施的“环保3年行动计划”,省政府在3年内对省内水环境实施92个重大环保整治项目,三年里投资287多亿元。

  随着经济的发展,湖南省的城市污水排放量和生活垃圾产生量也日渐增加,预计到2010年,全省县城以上城市年污水排放总量将达到20亿立方米,生活垃圾年产生量将达到1000多万吨。而目前湖南省设市城市污水处理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等指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难以满足污水和垃圾处理的基本需求,为解决这一矛盾,湖南预计投资186亿元,力求到2010年,设市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全省规划出“十一五”环境治理重点项目共154个,总投资达325亿元。为解决湘江流域7市污染问题,“十一五”期间,湖南省拟安排在湘江流域的环境治理重点项目有108个,总投资244亿元。此外,为加大对工业污染最集中、最严重的长株潭地区污染防治力度,“十一五”期间,拟在长株潭地区实施环境治理重点项目36个,占全省项目总数的23.4%,总投资149亿元。十一五期间是湖南省环境建设的重要期间,投资需求大。目前,湖南省水污染治理资金的来源主要有以下方面:中央财政投入;湖南各级地方财政投入;污染企业环保投入,我国环保相关 法律 法规及水资源管理相关法规对企业污染治理的强制性规定,便利污染企业的治污资金形成了水污染治理资金来源之一;排污费收入;国际。

  由于水环境保护历史欠债多,各水域环境质量要达标,需加大投资力度。水污染治理资金缺口量大,其主要原因有:

  1、融资渠道狭窄。受“环保靠政府”的传统观念的影响,水污染治理融资渠道单一,还是政府唱主角,市场难以发挥作用,社会资本游离于市场之外,资金来源主要依靠地方财政和排污收费。地方财政受各种因素制约,投入不足,远不能满足污染治理设施建设的资金需求,排污收费项目单一,标准偏低,收费资源流失严重,收费金额很有限。

  2、融资机制落后。水污染治理的投融资机制应该与 经济 体制相协调,这是世界各国的共识。主要依靠市场化手段解决水污染治理的投融资问题,已是公认的大势所趋。但目前水污染治理项目的投入机制基本是延续计划经济体制,政府预算资金和预算外资金仍然是其融资的主渠道,环境保护市场化程度明显落后于整个国民经济的市场化程度。

  3、融资权责不分。现行的治污投资体制没有明晰政府半岛登录、 企业 和个人之间的环境责权和环境事权,没有建立投入产出与成本效益核算机制,没有体现“污染者付费”原则和“使用者付费”原则,污染治理责任过多地由政府承担,企业和个人免费使用环境资源、环境公共物品和环境设施,没有或过少地承担相应的责任、成本和风险。 (二)治污投资效率低,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管理体制改革滞后

  没有引入市场竞争机制。目前还没有形成一个民营企业参与水污染治理投资的良好市场竞争机制。在水环保基础设施领域,长期以来,我国采用的是政府投资建设、事业单位管理运营设施的模式,这种政府垄断模式从制度上排挤竞争,缺乏效率。

  污染治理的社会化程度低。在 工业 污染治理方面,大部分污染企业都是自己建设处理设施,自己运行管理,较少考虑通过委托合同方式充分利用社会化分工和规模经济效应,让专业化企业治理污染。由于规模不经济原因,中小企业采取“自己建设和运营设施”的分散治理模式也导致了投资效率的低下。而与此同时,我国环境保护服务业的 发展 又没有及时跟上,没能为工业污染治理设施的正常运转提供良好的外部营运环境。

  “十一五”期间湖南省水环境质量的改善,关键取决于水污染治理投入能否及时到位,为此必须疏通已有投资渠道,开辟新的资金来源。

  “十一五”期间是湖南省环境保护的重要时期,投资需求量大,环境保护投资约占同期gdp的2.42%。只有建立基于市场的多种投融资渠道,形成政府、社会和个人共同负担环境保护费用的格局,才能满足环境保护的需要。

  1、建立多元化的融资形式。发挥环境财政的主渠道作用,继续加大国债资金和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环保的投入力度,并重点解决跨行政区的水域污染治理问题,从水域尺度统筹资金使用在加大政府对环保财政投资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区域水环境保护专项基金、从事环境保护的企业优先上市发行股票,以及企业的股份合作等形式,实现多元化的环保融资机制,使政府投资和社会融资相互结合、互为补充、扩大环境保护的资金来源,解决目前环保资金紧张,投入不足的问题。

  2、形成多元化的投资主体。各级政府要把环保投入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除环保专项资金外,各级财政安排的环保治理等经费要逐年增加,并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同时,各相关部门要积极争取国债和其他资金用于环境保护。企业要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加大环保资金投入。落实工业污染治理的主体责任,以推进污水处理、垃圾处理产业市场化为突破口,加快环保投融资体制改革,积极吸引国内外政府、国际 金融 组织和社会资本投入环境保护事业,形成政府主导、市场推进半岛地址、多元投入的格局。多元化、社会化环保投融资体制的建立,将改变目前政府作为环保主要投资主体的局面,为国内外的企业及个人、金融机构、投资公司、政府等提供了良好的投资环境和巨大的投资市场。

  3、形成多样化的投资方式。在多元化、社会化的环保投融资体制下,为各类环保投资主体创造了多样化的投资方式和服务方式,不同的投资主体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能力和技术能力,选择直接的投资方式或间接的投资方式,也可选择两者相结合的投资方式参与环保投资。这样有利于环保企业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

  1、明确污染治理市场化的 法律 地位。尽快修订有关环境保律法规,明确“谁污染、谁负责、谁付费”;“谁污染、谁付费,谁治理、谁受益”,明确工业企业可自己治理污染,也可委托专业化的治污企业来治理污染,明确排污企业和治污企业在污染治理中的相关法律责任。污染治理市场化后,针对不同的委托方式,都能找到法律的责任主体。

  2、转变政府在环保领域的职能,建立公开、公平、合理的市场竞争机制。因外部性的存在,企业生产和个人生活消费对所处的环境的污染,导致市场在环境保护领域的失灵,这就需发挥政府的作用,用政府宏观调控来弥补市场不足。政府在环境保护中扮演的应是裁判员的角色:健全监管体系,实施严格的行业监管,制定切实可行的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建立并逐步完善公开、公平、合理的市场竞争机制,提高投资效率。

  3、创新污染治理市场机制。按照产业化发展、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经营、法制化管理的要求,深化水域内废水、垃圾处理管理体制改革,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实现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确保社会公众利益和城市环境效益。建立和完善污染治理设施的投融资机制,无论是工业企业的污染治理设施,还是城市污染治理设施,其建设和运行都应按企业方式来运作,鼓励各种社会资金投资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实现产权的股份化、投资的多元化,明确投资者之间的责、权、利,增加污染治理投资能力,保护投资者利益。在污染治理领域引入“特许经营”模式,将污染治理特许权给有实力、有经验的专业化污染治理公司,鼓励专业化污染治理公司实行污染治理设施的投资、建设、运行和维护管理等,吸收有实力的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等跨入污染治理领域,加快污染治理市场化进程。

  在我国的国民经济建设发展过程中,建筑行业起着不可替代的促进和推动作用,它的建设发展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我国的国民经济发展以及人民生活质量水平的提高。然而,在实际的建筑施工过程中,会不可避免的造成一些环境方面的污染问题,尤其是近些年来,随着人们环保意识的提高,社会大众对建筑污染问题也越来越关注和重视。因此,国家和各建设单位必须要予以高度的重视和解决。本文就我国目前建筑施工过程中存在的相关环境污染问题进行简单的分析,并分析和讨论造成环境污染问题的原因和其防治措施,从而减轻建筑污染问题,促进我国建筑行业的和谐、绿色、可持续发展。

  粉尘污染问题也是当前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一项十分常见,也是污染最为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它能够导致PM2.5指数的超标,对当地的空气质量状况的危害严重,甚至造成严重的雾霾天气,给当地居民的生命健康以及工作、生活都带来极大的影响和困扰。建筑施工所造成的粉尘污染,其主要的来源就是建筑工程的施工材料,例如石灰、水泥、沙土等等。当施工人员在对这些材料进行搅拌、搬运或者其他的施工作业时,会导致产生大量的粉尘,当这些粉尘进入到空气中就会不断的扩散蔓延到周围的环境当中去,从而造成当地空气质量的降低。

  目前,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最为突出的污染问题之一就是噪音污染。它主要指的是在进行建筑工程的施工作业过程中,所产生的较大的建筑噪音对周围居民和环境造成的声音侵扰问题。噪音污染基本上是贯彻于整个的建筑施工全过程的,高分贝的噪音给周围居民的工作、生活带来了极大的影响和困扰,严重危害到人们的日常工作和生活质量。建筑工程施工中的噪音污染主要是由施工使用的机械设备引起的,随着建筑工程结构的日渐复杂以及科技水平的进步发展,其建筑项目在施工当中所使用的相关机械设备也越来越多,因此,由它们所造成的噪音污染问题也在进一步的加剧。

  在建筑工程的施工建设过程中,“三废”污染问题主要包括废气污染、废水污染以及固体建筑废弃物污染。废气污染主要是由一些化学性的建筑添加材料造成的。这些添加剂大多具有较强的挥发性,当这些刺激性气体散发到空气中,就会对的健康造成极大的伤害,从而导致了废气污染。废水污染主要指的是由于施工作业所产生的废水特别是施工材料废水和清洗废水等对周围环境造成的污染。固体建筑废弃物污染则主要指的是在建筑施工当中的办公废料、包装废料、装修废料等体积较大的固体建筑材料对周围环境造成的污染危害。

  当前,造成我国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环境污染问题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具体体现在:

  当前,我国的建筑市场由于其管理的不够规范,造成其建筑工程的施工人员大多是来自各地的农民工。他们大部分人的文化教育程度偏低,其环境保护的意识不足,缺乏较强的法纪观念,职业素质较低。这些都导致其在建筑工程的施工建设过程中,往往只是着眼于眼前的短期经济效益,一味的降低建筑成本,忽视了对周围环境的保护和管理,从而造成环境的破坏和污染。

  当前,我国很多建设施工单位在其工程建设过程中所使用的建筑机械设备(例如钢筋切割机、搅拌机、打桩机等等)仍然是过去七八十年代的落后淘汰产品,其机械设备的科技化、现代化的水平较低,在应用过程中,常常出现跑、冒、滴、漏现象,工作效率低、噪音大,这些都导致其对周围环境的破坏和污染。

  目前,我国大部分地区的环保部门在对建筑工程施工建设过程中的环境污染问题的管理控制上存在盲区。尤其是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速,大量的建筑工程被建设起来,由于环保部门的经费、车辆少,人员编制不足,导致其面对数量庞大的工程项目时,不可能做到面面俱到的全方位的施工管理和监督,从而导致环境污染问题屡禁不止。

  在今后的建设管理过程中,各级政府主管部门以及建筑施工企业要加强相互之间的联系和合作,通过采取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来提高建筑施工的环保水平,减少污染问题,从而确保环境生态的平衡。具体包括:

  建设施工单位要不断提高施工人员的法律观念和环保意识,通过认真学习国家颁布的有关建筑环保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是他们能够全面深入的了解和认识当前环境保护工作在建筑施工行业中的重要性和积极作用,积极提高自身的环保素质,开展文明建设,努力创建文明建筑工地,从而不断的提高建设施工企业的精神风貌和文化素质。

  建设施工单位要建立和完善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环保制度,努力加强施工现场的环保质量管理。由于大部分的环境污染源同施工现场管理存在非常密切的联系,因此,各个建设施工企业要不断的加强和提高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减少施工中产生的污染源,加强对一些污染排泄物、废弃物等的管理和控制,保证施工现场的正常秩序,从而提高建筑环保管理的效率和成果。

  建筑施工单位要积极的引进和应用当前先进的、科技含量高的环保型建筑施工机械设备,不断提高建筑设备的现代化程度。同时,还要对当前使用中的落后的、淘汰的机械设备进行废弃更换,淘汰那些污染严重的机械设备,从而在建筑设备上减少对周围环境的污染。

  国家相关环境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建筑工程施工的环保监督和管理。通过加大投入支持、扩大人员配置等措施,解决当前部门人员匮乏、经费不足等问题。同时,制定和完善相应的建筑环保监督管理制度,对发现存在环境污染问题的项目要及时的监督其改正,消除污染问题,从而确保建筑行业的绿色可持续发展。

  国家及各地方政府和相关建设单位在进行建筑施工环境问题的防治时,必须要坚持预防和治理两手抓,通过积极的采取不同的方式和方法,加强对环境污染问题的管理和控制,从而有效的减轻建筑施工对周围环境造成的污染问题,不断提高居民的工作、生活环境质量,促进建筑行业同自然环境的和谐发展,从而推动我国建筑行业向着高效、环保、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道路迈进。

  [1] 张旭东.城市建筑施工中的环境问题及其控制对策[J].环境与可持续发展,2010(08)

  [2] 陈惠芬、珠美珍.建筑施工过程中的污染防治与环境管理措施研究[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2(02)

  [3] 姜治欣,张斌.建筑施工中的施工污染环境问题与防治措施[J].企业文化,2011(07)

  我国的工业起步阶段起始于新中国成立以后。我国的工业起步时期的特点是,起步晚、底子薄、基础设施薄弱,总之基本属于零起步阶段。随着三大改造、“一五”计划的实施和改革开放的新经济发展战略的发展,中国的工业创造了一个又一个奇迹,发展迅猛,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已经成为了富有潜力的“金砖四国”之一,“中国制造”一时间成为人们谈论的热点话题。但是需要认清的是,中国是制造大国而不是制造强国,工业制造的发展需要的是技术的支持,我国目前还没有形成完整的自主知识产权技术体系,大量的先进高科技都是引进于国外,包括重要的信息产业、系统软件、核心技术和先进设备,大多数都依赖于外国进口。尤其是重大成套技术装备及高技术产品的核心技术和关键环节,在国外都被美国等一些发达国家联合明令严禁出售给中国,重工业是再多的钱也买不到最先进最好的。故而我国在工业技术上落后于国际先进水平,据统计我国的重工业平均落后世界很多年。比如我国西北某家生产厂里的从德国引进的一个国内目前最先进的钛合金钢板轧制机器,距离当时引进已经有了20的历史了,德国方面已经有了更新的、更先进的技术产生,而我国目前却还在使用这个机器,由此可见差距的明显。在重工业发展方面我国落后欧美等发达国家至少几十年时间,并且30年来重工业几乎没怎么发展。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经济有了长足发展,无论是产业总体规模还是产业技术水平都有很大提高,越来越多的产品进入世界前列。但是在技术研发方面却略显薄弱,环境的破坏也是一大问题。

  地球是我们全人类赖以生存的家园,她不仅为我们提供了生存环境,也为我们奉献出各种人类赖以生存的生活物质。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和城市人口的高度集中,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环境污染日益严重,生态环境不断遭到破坏,我们的生存环境逐渐被各种垃圾废物所包围。我国面临着十分严峻的环境问题,环境问题的产生原因绝非一蹴而就,它与、经济、文化、技术、社会、国际等因素息息相关,互相渗透互相影响。目前比较突出的污染问题有:大气污染、固体污染、噪音污染、光污染、水资源污染、白色污染。随着我国城市化、工业化进程的迅速加快,经济的蓬勃发展,环境问题遭到忽略,没有得到及时的解决,不仅造成了各种城市污染,同时在此基础上,对生态环境系统也产生了严重的影响和破坏。由此可见,多年的发展实践表明,人类改造自然、发展生产,必须同时注意自然界的“报复”,环境污染不仅会给生物界带来破坏,最终还会使人类自己自食恶果!注意发展生产给包括人类在内的整个生态系统所带来的影响,而不能超过某一个限度。人类在发展的初衷上,不断扩展自己的利益,罔顾生态环境和谐,侵蚀耕地、河流、生物栖息地、畜牧场等,虽然发展了社会经济提高了经济发展水平,改善了生活质量,但是随之而来的环境问题可能会造成无法挽回的糟糕局面。我国计划在2020年全面达到小康社会,在2030年基本完成我国的工业化和城市化发展,我国顶着强大的环境压力去促进城市化和工业化的发展,想要按照预期计划完成发展目标,必须要时刻保持着高度的发展速度。随着社会的日益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由于消费带来的污染逐日增加,我国又是世界上的人口大国,担负着十几亿人的吃穿用度问题,等到我国进入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阶段,人口又会达到一个新的高度,到了那时资源和环境还将对我国的发展产生严重的制约和限制。我国所面临的环境等压力比世界上任何国家都严重,资源问题比任何国家都突出,解决起来也是一大问题。所以我国必须走可持续发展道路,从宏观和微观多层战略方面结合研究,“先污染、后治理”,“先生态破坏,后生态建设”的老路是行不通的,等发现问题再解决问题是不科学的。长期的环境保护实践也证明,要从根本上解决环境问题,必须把环境目标和国家经济社会的各项政策有机地协调统一在一起,必须促进发展方式的转变,从源头上减少污染。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遏制环境恶化的趋势。

  针对当前所面临的问题,分析我国经济快速增长阶段环境质量的特点与变化规律,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从根本上发展战略措施,采取有效有力的环境保护措施。根据当前的情况,我国应该从两方面来解决环境保护问题。一个是保持生态平衡。生态环境本身拥有较强的净化能力,根据生物净化的速度,应该把垃圾污染物控制到生态环境净化的速度范围内。另一个是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坚持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方针。节约能源,提高能源的科学利用效率,开发新能源,发展可再生资源的利用,发展清洁能源等对环境有益的方法,具体措施如下。

  大量的工业企业会产生大量的污染物,其污染物会产生水体污染、大气污染和空气污染,例如钢铁制造业、有色金属加工业、石油工业等。依据《环境保》规定:“对已经造成的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必须作出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加以解决……已建成的要限期治理、调整或搬迁。”企业按期定时清理其内部所产生的工业废物,防止垃圾废物的乱排乱放,对废物的污染指标进行检测,对于不同的污染实行不同的治理措施。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垃圾废物进行分类集合,综合处理,开发替代能源,运用新技术进行污染物净化。

  对污染物实行总量控制是防止污染进一步加剧的重要措施。对每个企业的排污量进行数据统计,分类向环境管理部门申报,并附交各种有关技术资料和文件说明。超标排污费是指超过国家标准规定排放污染物,要按照排放污染物的数量和排放浓度,按国务院关于《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中的规定收取排污费。对各个生产部门企业部门所排的垃圾废弃物按照所处地的经济情况、环境特征、污染指标,进行综合分析,收取排污费。统计出来垃圾废弃物的名称、性质、地点、种类、数量、排放方式、排放地点等,有关部门进行了分析后下达命令才可安全地排放,以免产生污染。我国从1989年开始在全国实施这项制度以来,已取得了一些比较成功的经验,是进行环境污染总量控制的一项有效措施。

  1.环境产品的公共性。环境的利用及治理的受益是普遍的,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是一种公品。在生产生活中,由于生态环境“私人”使用与社会付出成本的不对称性,企业在追求自身利润最大化的同时,可能会给周边环境带来污染,出现负外部性问题,这时亟须政府发挥作用,督促企业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但企业完全承担环境后果可能会导致生产中断甚至破产,此时,需要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发挥作用。此外,由于环境的公共性,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较难找到买主和卖主,我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发展不景气从侧面印证这一事实,这种情形下可考虑采取强制的方式。

  2.市场失灵。在实际生活中,由于诸多因素的干扰,市场无法达到完成竞争、供需理想状态,会出现“市场失灵”。环境污染事件中,很多都是信息不对称的,政府公布环境污染事件后,群众和保险公司才知道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另一方面,由于目前官员考核的主要指标是GDP,很大程度上公司与当地政府利益一致,很多环境污染事故中,由于地方政府的放纵,企业环境污染的成本其实很低,助长了企业的机会主义行为。而对一些小公司而言,则可能产生“肇事逃逸”问题,污染者在事故一旦发生时反倒不再顾虑可能的污染责任惩罚,对污染不予控制。这些导致企业不愿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产生市场失灵的情况。

  3.公民环境权。1970年,日本律师联合会第十三次拥护大会上首次提出了“环境权”的问题。1972年《人类环境宣言》第一条宣告:“人类有权在一种能够过尊严的和福利的生活环境中,享有自由、平等和充足的生活条件的基本权利。”随着环境权理论的发展,人们的环境权受损时,可主张自己的权利,要求侵权者停止损害并进行损害赔偿。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强制正是体现了公民的环境权,是政府介入以保障公民环境权的一种表现。在环境事故发生时,每个人都可以主张自己的环境权利,请求赔偿。

  1.强制模式可以减少逆向选择和保险公司拒保问题。在任意保险的情况之下,会出现较高风险的投保人则倾向于购买保险的逆选择现象,采取强制模式,会减少这一现象,因为在强制模式下,所有的在规定范围内的投保人,不论其损失概率,都须投保,只不过保费有所不同而已。环境责任风险涉及人数众多,损失危害大,环境污染责任保险面临的赔付往往巨大,保险公司的经营目的是盈利,在任意保险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对那些环境风险大,污染频率高的企业可能会拒保。而强制模式下,保险公司不能拒投保人的投保,但可通过收取的保费的多少来规避自身的风险。

  2.推行更快且推行成本较低。我国目前的环境状况给国民经济带来了巨大的损失,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一方面可以减少政府对于环境救济的支出,使政府有更多资金专门用于治理环境,另一方面还有利于企业经营的稳健性,减少其因重大环境事故而带来营业困难等问题的概率,此外,还能通过对环境风险的评估及环境风险管理等手段减少环境污染事故的次数和程度。故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实施对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有重大作用,特别是在目前这种环境污染导致经济损失巨大的情况下,所以,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刻不容缓。而相比较自愿的方式而言,使用强制方式显然能够更快地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使用强制方式的另一个好处是可以节省资金,省去了保险公司前期宣传等众多费用。

  我国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处于试点阶段,不尽完善,且强制保险模式本身也存在损害供需双方自由选择权等问题。针对这些情况,本文对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强制模式的完善提出了一些建议:

  (一)依靠法律予以强制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要形成一个制度就要有法律的保障,而不能只靠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与行政法规或者部门规章强制相比,由法律进行强制可以使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更加深入人心,发展更加稳固,对于我国现在一直行政手段而非法律手段处理有污染事故发生企业的现状也是一种发展,且由法律进行强制更加的强有力,可以使推行更加快速,就我国的情况而言,由法律规定强制更加适合。

  (二)逐步推行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我国目前还不适宜全面推行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从国际上来看,强制环境责任保险制度在各国也非一蹴而就,大部分国家都是逐渐推进。我国在推行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的过程中,可分地区、分行业逐步推进,先针对环境污染问题比较严重的地区及可能发生重大污染的行业和企业,在试点运行成功之后半岛地址,保险公司积累了一些成功的经验,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也被逐步接受时再在更广的行业和区域乃至全国范围内推行。

  (三)一定的任意险作为辅助前文提到强制险也有许多问题,而任意险则刚好可弥补这些不足。对于环境危害程度很小的企业而言,强制其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则损害了其投保自由的权利,对于这部分企业,可以采取自愿投保的方式。此外,环境损害风险分为突发性事故和累积性事故。突发性事件概率小且企业可通过其他的风险管理手段来进行控制,所以对于这部分环境风险,可采用任意险的方式自愿投保。

  (四)健全风险评估体系和环境测量体系保险公司在承保之初须对企业进行一个全面的风险评估,这既是保险公司确定保险费率的重要依据,也是企业风险管理的重要参考,是承保工作的重要一环。目前,我国环境风险评估体系还不完善,应鼓励保险经纪机构提供环境风险评估和其他相关技术支持,保险公司也加强相关方面的服务半岛平台。准确的监测数据是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理赔基础,目前环境污染的“监”“、测”均由环保部门完成,未来,应建立一个独立于环保部门和企业之外的第三方测量机构,环保部门只负责监督和环境信息的披露,以保证监测和披露的独立客观性。

  随着我国环境污染程度的日益严重,尤其是人们环境保护意识的增强,环境监测事业获得了较快的发展半岛登录。环境监测从诞生至今已经经过了半个多世纪的发展,纵观其发展历程,环境监测大致经历了典型污染事故调查、环境污染监督以及环境质量监测等三个阶段。尤其发展历程可见,环境监测已经越来越重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事前预防,也越来越科学化。

  面对我国日益严峻的环境形势,环境监测工作在促进我国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方面功不可没,但是我们同样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相对于国际先进水平,我国的环境监测工作在配套技术水平、监测管理、人员素质、经费投入以及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方面还是存在着较大的差异,使我国目前的环境监测普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在下文中,笔者就环境监测存在的问题开展了有关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探讨了解决当前问题的措施和方法。

  我国的环境监测手段比较落后和陈旧,污染物的类型不同通常会采用不同的污染物采样和分析方法,但是这些方法显然缺乏必要的系统性,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例如,目前欧美发达国家已经普遍开展了关于POPs的系统化研究,虽然我国目前也有一些研究机构和高校开展了POPs的本底污染情况的相关研究,但是研究的环境介质和地域范围均存在明显不足。当前,我国的环境监测部门仍然无法开展POPs的例行监测与调查,主要原因是我国目前还没有制定符合我国国情、而且统一颁布实施的标准化监测方法,并且我国的环境监测部门在设备、人员、投入等方面均无法满足要求。当前关于POPs的研究成果无法真实、全面地反应我国生物体、土壤、大气以及水体当中的POPs的污染程度,因此也无法开展POPs污染来源及其危害程度的相关分析和研究。

  当前我国的环境监测部门还没有一套完整、系统的应急监测技术体系,致使环境监测部门在出现重大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时很难实现及时有效地应对。现有的标准监测方案在环境污染动态监测尤其是现场监测方面存在着较大的不匹配性,而且环境监测和监测结果分析的成本较高,缺乏经济性。在应急监测设备和仪器方面也比较落后,并且某些应急监测设备和仪器的监测需要采用非标准方法,所获得的监测数据也只能够进行半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同时也应该认识到我国国情的特殊性对于应急监测技术体系化进程的限制,即地域辽阔、地形复杂、经济发展水平不一,环境监测部门只能够开展一些能力范围之内的环境监测工作。

  导致我国环境监察结果不能够全面反映环境污染情况的原因体现在监测指标、监测要素、监测频次以及评价方法等四个方面。(1)监测指标方面。我国目前所执行和采用的环境监测指标仍然不能够完全适应我国的环境状况。究其原因:首先,环境监测项目没有体现出针对性,存在重复监测的问题;其次,某些可以表征污染状况的有害参数出现漏测问题,对于应该增测的污染指标迟迟没有增测。例如,某些欧美发达国家目前已经有效控制特征有毒污染物,但是我国环境监测的有机污染控制指标仍然采用非特异性指标(例如非甲烷总烃、石油类、化学需氧量等)。在实际生活中,颇让环境监测部门尴尬的是,根据当前的监测因子和指标体系评价,环境质量明明是“良好”,但是群众的实际感受却是“恶劣”。(2)监测要素方面。当前我们仍然没有对生物体、大气颗粒物、固体废弃物、底泥以及土壤等环境要素进行监测,所以很难线)监测频次方面。当前的环境监测频次明显偏低,导致所获得的化境监测结果缺乏必要的连续性,很难真实、准确地反应当前的实际环境状况,造成了环境管理的被动化。(4)评价方法方面。在环境监测结果评价方面,通常采用对比分析检测数值和控制标准数值的方式,并用是否超标来决定环境的评价结果。这种环境评价方法不仅没有对环境监测数据进行深加工,造成了资源浪费,更加缺乏对检测数据背景及其相关性的分析。

  第一,采取多种手段应急和预警。现场快速分析是应急监测的手段之一。应急仪器包括流动监测车,应在应急监测“实战”之前,充分做好准备工作,建立相应的应急监测方法标准,或掌握应急仪器所出具数据与经典标准方法的差异性,以提高实际应用时对报出数据的把握性。第二,有研究实力的环境监测站可以联合企业开发价廉实用的快速测试仪器,有经济实力的环境监测站可以购置进口设备,但加快引进国外技术和国外仪器国产化是环境监测仪器的发展出路。

  基于多种有毒污染物在环境中能积累、迁移、转化的事实,要发展多环境介质(水/悬浮物/沉积物/大气/土壤/生物界面)污染物的监测方法并使其标准化,以利于开展污染调查与研究。对于目标有毒有害污染物,除了国际上已普遍重视的POPs外,还应关注各地特征性污染物及目前尚未重视的新型污染物如抗生素、内分泌干扰物等。

  第一,合理制定监测因子。应根据不同地区、不同污染源所产生的有害物质种类和浓度,选取危害大、出现频率高的污染物作为监测对象,删减长期未检出或在标准值以下的项目。第二,强化自动、连续监测。研究多种常见污染物的在线连续自动监测仪器,并加强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的联网与数据共享。第三,重视生物、毒理学监测。除了用物理、化学手段监测外,还应逐步将生物监测和环境毒理学监测纳入环境质量监测体系,使用生物毒理学来检测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及对动植物和人类的危害性。第四,有效评价监测数据。在获得大量可信的环境监测数据的基础上,对监测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和深度加工,对监测数据本身的背景、相关性进行研究,提高环境质量综合分析水平。

  环境监测工作是环境保护部门制定环境决策的重要信息来源,同时更是进行环境管理和环境保护的重要的基础性手段。环境监测工作的主要内容是了解目前的环境质量现状,掌握环境质量变化的原因和趋势,明确导致环境质量降低的各种主要的污染物种类及其排放总量,为我国环境保护的顺利开展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撑,并以此为基础提出相应的污染防治对策和环境保护政策。

  [1]杨二祥,孟勇,常卫民. 环境监测应用实践中发现的现实问题[J]. 能源环境保护,2007,(06):125-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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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刘秀芳. 我国环境监测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 技术与市场,2005,(04):256-257.

  经济增长通常是指在一个较长的时间跨度上,一个国家人均产出(或人均收入)水平的持续增加。经济增长率的高低体现了一个国家或地区在一定时期内经济总量的增长速度,也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总体经济实力增长速度的标志。决定经济增长的直接因素:投资量、劳动量、生产率水平。用现价计算的GDP,可以反映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发展规模,用不变价计算的GDP可以用来计算经济增长的速度。

  经济增长的核算的基本方法一般以本年度的GDP总量对比往年的GDP总量,而得出经济增长的百分比。经济正增长一般被认为是整体经济景气的表现。如果一个国家的国内生产总值增长为负数,即当年国内生产总值比往年减少,就叫做经济衰退。通常情况下,只有当国内生产总值连续两个季度持续减少,才被称为经济衰退。制约经济增长的因素主要有资源约束、技术约束和体制约束。

  ①环境污染(environmentpollution)是指人类直接或间接地向环境排放超过其自净能力的物质或能量,从而使环境的质量降低,对人类的生存与发展、生态系统和财产造成不利影响的现象。具体包括:水污染、大气污染、噪声污染、放射性污染等。随着科学技术水平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环境污染也在增加,特别是在发展中国家,环境污染问题越来越成为世界各个国家的共同课题之一。

  按造成环境污染的性质来源分:化学污染、生物污染、物理污染(噪声污染、放射性、电磁波)固体废物污染、能源污染。

  目前在全球范围内都不同程度地出现了环境污染问题,具有全球影响的方面有大气环境污染、海洋污染、城市环境问题等。随着经济和贸易的全球化,环境污染也日益呈现国际化趋势,近年来出现的危险废物越境转移问题就是这方面的突出表现。

  经济增长与环境有着密切的关联。经济增长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而经济发展必然带来环境问题,环境问题是社会发展的伴生物。环境污染与经济增长作为两个不同的指标环境系统和经济系统,两个系统之间相互制约,具有不可分割性。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环境与经济增长之间呈现“和谐”、“矛盾”以及“和谐-矛盾-和谐”的关系。

  环境污染与经济增长研究属于环境经济学研究的范畴,污染经济学是最早发展起来的环境经济学部分,它主要研究环境污染与经济活动的关系,即经济活动中的污染破坏环境的问题和污染防治中的经济问题。

  在宏观领域,经济系统与环境系统的关系集中表现在经济增长和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上。追求快速经济增长是各国政府长期以来的首要宏观经济目标。经济快速增长必然要消耗大量的自然资源并排放大量的废弃物,不但增加环境的负荷,也造成对环境的破坏。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问题主要表现在宏观层面上,环境恶化是长期积累的结果,处理起来相当困难。而且,宏观层面的环境问题具有整体效应和不可回复行,它会导致整个生态系统更加脆弱,而物种一旦灭绝就不可能再现。因此,宏观经济系统的正常运行,需要人类把环境保护因素纳入各国主流的宏观经济政策之中,实现社会、经济、环境三种效益的协调发展。

  在微观领域,经济系统与环境系统的关系集中表现在如何营造一种环境保护的微观基础上。宏观环境问题是微观环境问题积累到一定程度的集中表现。在环境经济管理的实践中,强调对具体的经营单位或个人的经济活动进行控制,制定相应的政策,防止环境恶化。例如,针对企业的排污制定经济处罚措施,或针对污染严重的行业制定产业环保政策。

  库兹涅茨曲线是美国经济学家库兹涅茨在上个世纪50年代用来分析人均收入水平与分配公平程度之间关系的一种学说。研究表明,收入不均现象随着经济增长先升后降,呈现倒U型曲线关系。当一个国家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时候,环境污染的程度较轻,但是随着人均收入的增加,环境污染由低趋高,环境恶化程度随经济的增长而加剧;当经济发展达到一定水平后,也就是说,到达某个临界点或称“拐点”以后,随着人均收入的进一步增加,环境污染又由高趋低,其环境污染的程度逐渐减缓,环境质量逐渐得到改善,这种现象被称为环境库兹涅茨曲线可持续发展理论

  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初,一个非正式国际著名学术团体棗罗马俱乐部发表了有名的研究报告《增长的极限》,明确提出“持续增长”和“合理的持久的均衡发展”的概念。1987年,以挪威首相布伦特兰为主席的联合国世界与环境发展委员会发表了一份报告《我们共同的未来》,正式提出可持续发展概念,并以此为主题对人类共同关心的环境与发展问题进行了全面论述,受到世界各国政府组织和的极大重视,在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上可持续发展要领得到与会者共识与承认。

  ③在人类可持续发展系统中,经济可持续是基础,生态可持续是条件,社会可持续才是目的。可持续发展作为全球发展的总目标,所体现的公平性原则和和谐型原则,则是应共同遵从的;要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总目标,就必须采取全球共同的联合行动。

  社会的快速发展,带来了经济的繁荣和生活质量的提高,但是也带来了不可无视的环境污染。在当今社会人们对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更加重视,人们对环境质量的需求随着经济的发展也越来越高。

  改革开放初期,中国GDP年均增长在9%以上,快于同期世界经济增速。而中国的经济增长是以高投入为基础,大量发展高耗能、高污染工业及大规模的城市化热潮,使中国的自然环境遭受到了巨大破坏。虽然暂时维持了经济的快速增长,但在资源环境方面也付出了很大的代价。经济增长主要从以下方面影响环境的:

  一是水污染。水污染从来源上可分为三类:生活污染源排放的废水;农业污染源包括牲畜粪便、农药、化肥等;工业废水为水域的重要污染源。

  三是固体废弃物。经济的发展和生活质量的提高都将导致固体废弃物产生量和其他废物排放量的增加,如果处理不好,将使环境恶化。导致环境污染的原因主要有:

  ①发展方式粗放。我国经济总量虽位列世界第二,但产业水平总体上很低,污染排放多,对环境破坏大。这种粗放的发展方式如不改变,环境污染就难以控制。

  ②经济利益驱动。一些地方在推动发展中,重经济轻环保,为了追求经济利益,只顾当前,不计长远,考虑局部利益多,着眼全局利益少,有的甚至不惜牺牲环境来换取经济利益。

  ③执法问责不严。虽然近年来环境法治建设得到加强,环境监管力度加大,但是环境保护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时有发生,对环境违法处罚力度不够,助长了环境污染行为的发生。

  ④体制机制弊端。目前,环境管理职能分散交叉在多个部门,环境保护统筹协调、统一监督职能仍需加强。地方环保部门实现双重领导,以地方为主的管理体制,不利于地方环保部门独立执法。

  我国环境保护面临着许多困难和挑战,环境污染仍然较重,污染减排压力有增无减,潜在环境问题不断显现,一些重特大环境事件出现的频率越来越高。面对严峻的环境形势和艰巨的环保任务,我们要借鉴经验教训,积极探索出一条代价小、效益好、排放低、可持续的环境保护道路。

  第一,要坚决打好污染减排决胜战,以倒逼机制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深入研究健全减排指标、监测和考核体系,探索建立减排目标着眼环境质量、减排任务立足环境质量、减排考核依据环境质量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大力推进结构减排、工程减排和管理减排,通过污染减排的倒逼传导机制,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

  第二,要深化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以源头控制推动产业优化升级。严格控制“两高一资”行业盲目扩张,强化建设项目环评管理,健全环评、评估、审批责任追究机制和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努力构建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的国民经济体系和社会组织体系。

  第三,要健全并完善环境法规政策标准体系,以环境成本优化资源配置。积极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和环保收费改革,完善鼓励节能环保的财税体系,研究制定有利于环境保护的产业政策,不断深化绿色税收、绿色证券、绿色采购、绿色贸易等环境经济政策,加快推进环境标准管理体系建设,严格环境准入。

  第四,要增强环境科技创新和支撑能力,以市场导向发展壮大环保产业。加快发展新兴战略性产业和环保技术,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开发和推广节约、替代、循环利用和减少污染的先进适用技术,促进绿色经济发展壮大,引领技术升级,最大限度地减少污染物排放。

  第五,要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以绿色生活助推消费模式转变。坚持把环境保护与改善民生紧密结合起来,把保障群众饮水安全作为首要任务,集中力量解决重金属污染等危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同时,积极倡导适度消费和绿色消费,改变导致对自身生存环境破坏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

  要想彻底解决环境污染问题,发挥社会各种力量加强监督管理,并对违法者落实责任也非常重要。只有有严厉的惩戒措施,才能有效地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4]凌亢,王涴尘等.2001.城市经济发展与环境污染关系的统计研究[J].统计研究(10):46-52.

  [6]王小民.2005.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可持续发展之路[J].东南亚纵横(9):7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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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业用地是指农、林、牧等各种土地资源的总称,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自然物质的基础。1我国是农业用地资源极其匮乏的国家,随着土壤污染问题的不断恶化,农业用地资源质量和数量的匮乏已成为限制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障碍。近年来,随着经济建设和城镇建设的迅速发展、农业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化学制品在农业生产中的集约使用,以及农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短期行为”的不断增多,我国的农业用地污染情况日趋严重,并呈发展之势。日益严重的土壤污染直接导致农产品品质不断下降,同时也给我国农产品出口遭遇绿色贸易壁垒埋下了严重隐患,直接造成巨大经济损失。

  据报道,目前我国受镉、砷、铬、铅等重金属污染的耕地面积近12000万公顷,约占总耕地面积的1/5;其中工业三废污染耕地1000万公顷,污水灌溉的农田面积已达330多万公顷。

  污水灌溉等废弃物对农田已造成大面积的土壤污染。如沈阳张士灌区用污水灌溉20多年后,污染耕地2500多公顷,造成了严重的镉污染,稻田含镉5-7mg/kg。天津近郊因污水灌溉导致2.3万公顷农田受到污染物。广州近郊因为污水灌溉而污染农田2700公顷,因施用含污染物的底泥造成1333公顷的土壤被污染,污染面积占郊区耕地面积的46%。80年代中期对北京某污灌区进行的抽样调查表明,大约60%的土壤和36%的糙米存在污染问题。另一方面,全国有1300-1600万公顷耕地受到农药的污染。除耕地污染之外,我国的工矿区、城市也还存在土壤(或土地)污染问题。

  总的来说,农业用地土壤污染是由两个方面的原因形成,一个是人为因素,发生在农业生产过程中如不当使用农药以及其他人类活动中如工业污水流经的土地引起的土壤污染或用工业废水灌溉,不合理的使用地膜等;另一个就是自然因素所造成的污染,自然因素造成的土壤污染其因果关系和机理较为复杂,就我国农业用地的污染主要来自不当的农业种植方式如滥用农药、化肥等和工业污染所带来的土壤重金属含量超过国家和世界标准许可的范围。

  1.一是粮食及农产品安全受到威胁,进而影响人类自身健康;二是耕地的生产能力下降,造成产量、效益的下滑;三是耕地的复种能力下降,部分耕地有可能丧失耕作能力;四是对我国生态环境质量造成严重损害,耕地的生态功能和农村景观会受到侵害。

  2.土壤污染会使污染物在植(作)物体中积累,并通过食物链富集到和动物体中,危害人畜健康,引发癌症和其他疾病等。

  3.耕地被放射性物质污染后,通过放射性衰变,能产生a、β、γ射线,这些射线能穿透组织,对机体既可造成外照射损伤,又可通过饮食或呼吸进入,造成内照射损伤。

  4.被有机废弃物污染的土壤还容易分解,散发出恶臭,污染空气。有机废弃物或有毒化学物质又能阻塞土壤孔隙,破坏土壤结构,影响土壤的自净能力;有时还能使土壤处于潮湿污秽状态。

  目前我国已制定有关环境保护、治理污染的国家法律有6部,资源保护的法律有9部,国家有关环境资源保护的行政法规30多部,环境资源保护方面的行政规章有400多个。其中农业用地土壤污染防治立法主要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包括农业环境保护、防治环境(包括土地)污染的规定和特殊区域的特别保护措施等方面。但是,目前在此方面不仅没有专门性单行法律、法规,而且在《环境保》、《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农业法》、《土地管理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也只有些零散规定,防治土壤污染的法律基本上是一项空白,缺乏系统的、可操作性的具体法律制度。具体问题如下:

  1.现行土壤污染防治的法律条款都是原则性、概括性的规定,虽成体系但缺乏对农业用地土壤污染防治的专门性,针对性和系统性规定。现行有关土壤污染防治的法律条款只是概括性地指出要“防止土壤污染”、“改良土壤”。对于如何保障土壤不被污染,如何对污染的土壤进行改良,并未作出明确而完善的规定。

  2.不能满足保障公众健康和经济、社会与环境可持续发展的需要。目前,我国农业用地土壤污染问题日益严重并呈现出加剧的趋势,充分说明了我国防治农业用地土壤污染的法律、法规没有达到法律的目的。3.对土壤污染防治的预防性措施缺乏规范化、可操作性强的规定,主要倚重事后救济。现行的与环境资源保护相关的法律规定对于土壤污染的预防作用并不明显,事后性突出,这样一来就很难真正达到立法的目的。有学者就土壤污染的现状提出了土壤污染的预警制度,这是一个极好的创制,但如何实施,特别是如何以法律的形式作为可操作的制度加以明确仍有一定困难。

  4.现行农业用地土壤污染防治的法律规范中缺乏法律责任的规定。法律责任是实现农业用地土壤污染防治目标的重要保障。现行有关的法律规范中没有规定法律责任主体,也没有设定相应的法律责任,致使一些严重污染土壤的行为得不到法律追究。

  为了使土壤污染防治有法可依,需要健全和完善土壤污染防治法律、法规体系。在这个体系中,应当中央立法和地方立法相结合、综合性立法与单行性立法相结合、土壤环境保护与土壤污染防治立法相结合、实体性立法与程序性立法相结合,各层次、各部分的土壤污染防治立法相互联系、相互补充,共同达到土壤污染防治立法的总体目标。

  这一原则和国际环境组织提出的“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思想是一致的。“协调发展”着重从横向关系上,即制约发展的基本因素的相互关系上对发展提出要求,“可持续发展”则是从纵向历史发展过程,即当前需要与未来需要的关系上提出要求。两者的目的都是为了保证社会的持续发展,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后代人构成危害。

  应城市环保局成立于1986年,现内设办公室、建设项目管理股、污染控制股、法制宣传股4个职能股室,下辖环境监察大队和环境监测站2个事业单位。全局系统现实有人数82人,其中在岗在编56人、人事合同3人、退休19人、临时聘用4人。局机关核定行政编制数12名(含2名工勤编制)、监察大队事业编制数27名、监测站事业编制数16名。

  1、工业污染状况。我市依托丰富的膏盐资源形成了以盐化工、石膏建材、精细化工为主要产业的工业结构。全市建成城南高新技术开发区、四里棚盐化工业区、长江埠赛孚化工区、东马坊东城化工区等4个工业园区半岛官网。全市纳入环境管理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83家,其中7家盐化工企业和华能热电、市污水处理厂、青啤(应城)公司,被纳入国、省控重点污染源,为孝感各县市(区)之首;48家精细化工企业占孝感市75%。盐化工和精细化工具有能耗高、排污大、治理难、环境风险突出的特点。①重点工业企业年燃煤消耗量达280万吨(其中华能热电90万吨、双环87万吨、新都81万吨、长舟16万吨、中盐长江6万吨),燃煤锅炉烟气和煤炭运输、煤灰堆场产生的扬尘,是我市大气污染的主要来源。②我市水环境特征污染物为氯化物(内陆地区还无成熟的治理技术),主要产生于盐化工和石膏开采行业,不完全统计,每年排入大富水、府河(老府河)水系及其他地表水的氯化物总量折算成盐约1.2万吨,最终进入汉江和长江。③精细化工废水污染物浓度高、成分复杂,治理运行成本高昂,仅靠企业单体处理不可能稳定达标;工艺废气事故排放率高,对大气防护距离要求严格。④我市盐化工业区紧靠中心城区,赛孚、东城两个化工园区毗邻中心集镇,这3个工业区污染物排放量占全市工业排放总量的95%以上,导致群众投诉不断,舆情复杂。

  2、大气环境状况。我市设置国家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1座,位于中心城区佳和小区。根据孝感市对各县市区今年1~5月空气质量考核结果统计。①我市PM10平均浓度为103μg/m3,和去年同期相比下降7.2%,平均浓度从高到低,排名第四位,距年度目标值87μg/m3有较大差距。②我市PM2.5平均浓度为57μg/m3,和去年同期相比下降21.9%,平均浓度从高到低,排名第三位,距年度目标值55μg/m3同样有差距。③我市臭氧平均浓度为154,位于孝感倒数第二位,和2017年同期相比,增幅2.1%。④我市优良天数比例为69%,优良天数比例从低到高,排名第三位,距年度目标值77%的优良天数比例差距较大。

  3、水环境状况。我市境内主要河流为汉北河、府河、大富水、老县河、老府河,主要湖泊为东西叉湖、龙赛湖、老观湖,主要水库为短港、渔子河。我市共设置大富水公路桥(国控省考断面)、大富水二桥(孝感市控断面)、府河夏庙(出境断面)、汉北河南垸良种场断面(孝感市控断面)、老府河铁路桥(孝感市控断面)、东西汊湖心(孝感市控断面)等六个水环境质量考核断面。根据孝感市今年1~5月水环境质量通报,我市6个考核断面考核因子平均值全部达标,达标率100%,主要是孝感市对老府河实施了生态调水。从2017年至今月度监测结果来看,6个断面均出现不同程度的单月超标现象。特别是大富水二桥、老府河铁路桥两个断面水质极不稳定,水质稍有变化,极易超标。

  1、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2016年12月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我市共33个问题, 2017年需完成的21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并按程序申请销号,2018年需完成的7个问题已完成3个并按程序申请销号,剩余4个及2019年需完成的5个问题正按序时推进。按目前进展来看,东西汊湖水产拆围、禁养区畜禽养殖场拆除、燃煤小锅炉整治全面完成,河长制长效管护机制建立落实,生活垃圾收集处置全覆盖接受省级验收,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成投运,饮用水水源地整改基本到位。作为个性问题的老府河长江埠段环境整治基本完成,老府河在保证生态流量的情况下能达到四类水体要求,乡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已全面开工建设,计划2018年底前建成投运。

  2、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信访件办理情况。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组驻鄂期间,共交办我市群众举报环境问题17个(其中重复举报1个),我市第一时间进行了现场调查处理,目前已全部办理完结。督察期间共实施行政处罚4起,罚款金额45.58万元,责令限期整改9家次、停产整治5家次、取缔关闭1家、查封2家次、行政拘留1人,追责问责11人。

  3、中央环保督察省级“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情况。2018年4月中央环保督查省级“回头看”反馈我市两个个性问题,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①东城有机硅公司于2018年4月17日完成对出料口采取全密闭性改造,杜绝出料过程中无组织排放气体逃逸。②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于2018年4月24日建成并联网运行。

  4、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改情况。2018年5月,生态环境部对我市汉江、短港2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专项督查反馈交办四个问题,目前2个已完成整改销号,2个正在整改之中。①汉江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桥梁穿越、短港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存在泳池和露场2个问题,在督查期间立行立改,完成整改销号。②短港、汉江两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方案未批问题,目前正在补充相关资料,加紧与省环保厅对接。

  1、大气污染防治方面。①完成了华能热电“上大压小”工程。推进华能热电与域内双环、久大制盐、久大盐矿、广盐华源实现电汽联供,每年分别减少烟尘、SO2、NO2排放2267吨、9354吨、2900吨。②大力实施工业锅炉烟气治理。2016年完成双环、新都、长舟、中盐长江等4家重点盐化企业锅炉烟气治理升级改造工程,全市盐化企业脱硫脱硝设施全部达标运行;2017年华能热电完成锅炉烟气超低排放治理工程。③全面开展社会源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强力淘汰燃煤小锅炉,至2017年9月30日共计淘汰或替代全市110台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全市27个加油站全部完成油气回收装置;严格实施《应城市施工场所管理办法》,控制建筑、道路扬尘污染;扎实开展秸秆露天禁烧工作,减少烟尘污染。

  2、水污染防治方面。①加大污水治理力度。2016年以来,先后完成了市污水处理厂二期扩能、宜化双环400吨/小时污水处理扩建,开发区、长江埠和东马坊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等污水处理工程,基本实现城市生活污水和所有工业污水处理的全覆盖;今年已全面启动9个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工作,年底建成投运。②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保护。全面推行河(湖、库)长制;完成113家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户关闭拆迁,完成了两批次52家规模畜禽养殖场的粪污综合治理,目前正在实施第三批122家畜禽养殖场的粪污综合治理工作;全市2.3万亩湖库围网水域全部完成拆围;全面开展汉江、短港饮用水源地环境整治工作。③开展老府河应城段水体修复。2017年完成了赛孚园区24家企业的全面环保核查,全部实施雨污分流、在线监控;园区集中污水处理厂建成投运;完成投资1200万元,硬化整修河道2公里,清理沿岸垃圾1000余吨,修建了2条100米防垃圾入河围栏;完成了断面围网养殖拆除和周边畜禽养殖户的关闭。今年又对东城园区涉水企业实施雨污分流、在线监控、一企一管的环保集中整治。目前,除老府河断面外,我市其他主要河流、湖泊、水库均达到地表水环境功能标准。

  3、土壤污染防治方面。①完成了我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的编制报批工作,明确了相关主体责任和部门责任。②完成了全市104个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点位的现场核查工作。③与双环、新都等重点企业签订了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

  1、环境监管执法方面。①严把项目审批验收关口。以重点流域、行业为监管重点区域,把区域生态环境承载力、污染物总量指标、是否达标排放等事项作为项目审批、验收前置,特别是对城区饮用水源保护区上游地区、环境违法问题突出的产业园,严格建设项目准入条件。②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认真贯彻执行新《环保法》及其配套政策,环境执法力度前所未有。2016年以来,对52起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累计罚款707.45万元。其中,查封10家、停产整治15家、限制生产1家、取缔关停4家,行政拘留10人,连日计罚5起。

  2、环境监测应急方面。①先后建成了大富水田店水质自动监测站、城区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目前在建大富水公路桥水质自动监测站(本月底可建成调试),国控重点企业污染源在线监控安装率和联网率均为100%,对全市主要河流、湖(库)实行定期水质监测,环境监测网络体系初步建成。②组建了专门的环境应急机构,修订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应急响应机制,建立了12369环境信访受理平台,环境应急保障能力提升。

  近几年来,我市环保工作虽得以稳步推进,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仍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

  1、工业结构性污染短期内难以改变。盐化工是我市的支柱产业,均是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形成的资源消耗型工业,耗能、耗水、耗原材料高,排污系数大,先天性缺陷导致污染治理的被动。如盐化工业万元投资需要匹配的环保资金高于行业几倍乃至十多倍。近年来虽提高了其污染防治能力,但污染物排放的绝对数量仍大大高于新兴产业,致使我市主要大气和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居高不下,减排压力较大。同时,盐化工和精细化工产生的煤渣、煤灰、膏渣、危废等固体废弃物数量巨大、处置困难,对土壤环境造成直接影响。

  2、水环境容量有限。由于我市水资源相对欠缺,属相对缺水地区,而且我市河流流量随季节影响很大,枯水期流量仅为平均流量的五分之一或更少,枯水期短则一、二个月,长则三、四个月,有时河流甚至干枯或倒流,致使水环境容量严重不足,枯水期时水污染尤显突出。

  3、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我市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虽已具备6万吨/日处理规模,但由于收集管网建设滞后,目前日处理污水不到4万吨,中心城区近2万吨生活污水仍然直排;绝大部分乡镇还未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不完全统计,每年近800万吨废水未经处理而直排;农村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覆盖面不广,每年直排环境的畜禽粪物达130万吨,对各水系造成较大影响。此外,我市赛孚、东城2个化工园区,由于当地政府财力所限,目前还未完成园区规划内居民搬迁工作,企群矛盾突出,不仅给环境管理造成较大压力,而且因此还被上级环保部门限批。

  4、环保执法能力和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由于我市工业结构性污染突出,国、省控企业多,精细化工环境风险较大,目前我局环境监测能力和水平、环境执法人员和保障等方面远远满足不了当前环境管理工作需要。同时,随着生态文明建设加快,以及公众环境维权意识日益增强,对环保人员自身思想认识、观念转变和监管模式、执法能力提出了压力和挑战。

  坚持以解决问题为导向、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全力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①以淘汰燃煤小锅炉、建筑工地和道路扬尘治理、工业企业环保达标、油气回收治理、秸秆禁烧、重污染天气应急体系建设为主攻点,在全市范围内继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整治。今年重点完成新都化工、湖北双环VOC治理,中盐长江脱硫脱硝技改提标等大气减排工程。②加大对主要河流湖库的环境监管,深入推进河湖(库)长制,以提高中水回用率、畜禽养殖治理、城镇污水处理等水污染减排项目为抓手,深化水污染治理工作。今年重点完成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输污管线建设,确保市污水处理厂今年10月达到4.5万吨处理规模;督办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建设,确保东马坊、长江埠污水处理厂6月底建成投运,其他7个乡镇年底建成投运;完成2018年度122家畜禽养殖场(户)粪物治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任务。③按照《土十条》要求,制定实施方案、分解落实责任,完成全市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组织实施污染土壤治理与修复试点工作。

  ①严格落实中央环保专项督查要求,加快对汉江、短港水源保护区内清理出的环境问题整改,确保今年9月底所有问题清零,迎接10月份中央“回头看”检查。②完成“千吨万人”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定报批工作,启动“百吨千人”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定技术评估工作,确保农村饮水安全。

  ①稳步有序推进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确保按期完成任务;完成“十三五”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规划、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等系列环保规划的中期评估;配合孝感市完成老府河达标治理方案;适时启动我市环境空气污染源分析,做到精准治霾。②建立并实施网格化环保监管体系,夯实环境管理基础,创新环境监管模式;同时协调推动工业园区集中供热、居民搬迁等工作,促进工业园区规范化环境管理。③重点完成大富水公路桥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提高现有环境监测装备水平,拓展环境监测因子,完善应急监测措施,增强环境预警、应急处理能力。

  继续开展打击环境违法“零容忍”行动。从严查处环境违法行为。重点是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违法排污行为、各工业园区企业恶意排放污染物和危险废物擅自处置的违法行为,以及投肥养殖造成水体污染的违法行为。对查实的问题,从重从快依法处理,切实保障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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